星期四, 10月 30, 2008

民雄拒建汙水廠 爆警民衝突

  • 2008-10-21 中國時報 【呂妍庭╱嘉義報導】

 腳受傷 心更傷 ▲捲入縣長陳明文官司的民雄福興汙水處理廠工程昨上午再度爆發警民衝突,帶頭往前衝的婦人中有兩人因此送醫,其中林姓婦人頭手腳挫傷,當場嚎啕大哭。(呂妍庭攝)

     縣長陳明文因捲入民雄汙水處理廠工程弊案,被諭令三百萬元交保,工程不但一波三折,還餘波盪漾,昨天有數十位居民再度前往工地撒冥紙抗議,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兩名婦人因此受傷送醫,最後雙方進行協調,但不歡而散。

     嘉義縣政府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就開始規畫在民雄鄉興建汙水處理場,但當地居民擔心工程會造成汙水外溢或淹水災情,多次以實際行動反對廠商動工,陳明文也因涉嫌圖利被捲入弊案。

     工程上個月動工時,遭居民抗爭暫停,昨天承包商再度動用大型機具整地,引來居民到場撒冥紙、大聲咒罵官員表達不滿,警方則動員優勢警力,把抗議民眾阻擋在工地外。

     上午九點半左右,數名婦人突然帶頭喊衝,一度衝破警戒線,雙方爆發激烈推擠,場面十分火爆,衝突過程中,趙姓婦人一度感到心臟不適,林姓婦人臉部、手腳挫傷,倒臥在馬路上嚎啕大哭,兩人送往醫院救治均無大礙;最後在警方強力制止下,推派縣府水利處代處長蔡鴻智與自救會進行溝通。

     自救會強調,汙水廠離社區僅廿多公尺,嚴重影響社區發展和生活品質,且弊端不斷,應立即停工,強調如縣府一意孤行,居民已有長期抗戰準備。

     蔡鴻智認為整起案件巳進入司法程序,並不影響工程進行,且汙水廠屬重大工程,縣府早已完成發包,如未興建,將面臨廠商鉅額求償,所以興建汙水廠勢在必行。

     雙方幾經激辯,但因各持己見,最後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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