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月 22, 2009

預防汙染 先從社區組織做起

  • 2009-01-08 中國時報 【林孝信、陳美霞】

     近日高雄大寮「毒氣事件」,不僅暴露效率不彰的工業安全稽核制度與遲鈍的風險治理能力,更嚴正地逼視著馬政府埋頭拚經濟時所忽略的社區安全與公共衛生問題。面對大寮鄉民無辜受害,追究肇事者責任、賠償、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等回應,是最起碼的事後補救措施。但,這些補救措施能挽回人民的健康社區安心嗎?

     事實上,大寮毒氣事件豈止是台灣汙染事件的個案!過去幾十年來,大大小小類似的工廠汙染事件已經發生無數次。因此,針對像大寮毒氣事件這樣的問題,我們若僅僅止於事後補救,另外一個、兩個、甚至多個社區汙染事件必然會再度發生。

     首先,讓我們來釐清事件背後二個方面的汙染源:

     一是經濟上的汙染源。毫無節制的追求利潤是一切汙染、一切環境破壞問題的主要根源。為了追求最大的利潤,企業主往往以壓低工資與不顧環境成本來達到目的,對於慢性而間接的環境汙染往往逃避應有的規範。於是,河川變臭變髒變毒,空氣中瀰漫臭氣毒氣,土壤酸化鹽鹼化重金屬汙染化,人民與土地健康受到長期的傷害。

     二是政治上的汙染源。為了避免環境受到過度的破壞,需要政府以公權力來進行規範。這是政府存在的重要理由之一。但是,這個問題並不單純,至少有幾個因素會干擾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功能。例如,政府「經濟發展重於環境保護」的意識形態、或資方的壓力或遊說─包括合法的要脅(「否則我就關廠出走」)與非法的賄賂,會使得政府官員偏袒資方。

     又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相對於資方的刁鑽狡猾,政府官員執法能力或資源不足(此次事件環保單位遲遲無法找出元凶就是一例);再如,在現存的選舉制度下,資本家憑藉龐大的財力影響選舉,有些政府官員或負責監督政府的民意代表可能成了資方的代理人……。在種種困擾之下,政府的角色大量縮減或扭曲,不易承擔維護環境應盡的角色功能。

     面對這些殘害人民與土地健康的二大汙染源,如果不能完全依賴政府來預防、維護,那麼,人民的監督角色就非常重要。一開始,人民就要用選票監督政府與民代,將來,更應該進一步改善選舉制度,使得有錢有勢者不容易操縱選舉,讓政府能夠發揮真正的功能。但是,更重要的是平時的監督,監督的要點是考察決策背後的利益關係。其次,民眾要組織起來:個人力量有限,而且環境衛生與人民健康的維護是一個公共的事務,應當大家一起來關心監督。

     預防社區汙染就得先從社區組織做起。在組織時,不僅要聯合社區有聲望人士,也要吸收年輕知識分子與環境汙染的受害者參加。其次,有志之士要加強環境教育:環境問題高度複雜,知識不足,就看不到問題的根源。我們不但要學習有關環境衛生的自然科學知識,還要多瞭解資本主義社會運作的規律之下環境汙染問題如何形成。又其次,民眾要改變個人的消費習慣:任何商品的生產,一定相應地帶來環境的破壞,或是森林的砍伐,或是能源的消耗,或是廢棄物的排放等等。如果商品的銷售減少,資本家終究會減少多餘的生產,從而降低對環境的傷害。

     大寮「毒氣事件」看似只是一起地方性的「社區汙染事件」,事實上糾纏著千絲萬縷的政治經濟關係,毫無節制的利潤追逐更是元凶。就在政府大張旗鼓拚經濟、發行消費券刺激消費的當下,必須從此一事件得到警惕:盲目追求經濟成長所造成的環境病變,不僅造成社區的危機、政府權力的扭曲、貧富差距的拉大…等社會問題,也直接或間接影響人們的健康、公共衛生和社區安全問題,從而導致更為嚴重的社會與環境負債。而這些負債,終將留給我們的子孫償付。

     (林孝信為「科學月刊」創辦人,陳美霞為成功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觀念平台─開發不是硬道理

  • 2009-01-06 中國時報 【廖桂賢】

     台灣生活富裕,卻一直脫離不了發展中國家的心態,若一個政府沒有顯著的開發建設的政績,就會被評為沒有建樹。但如果我們堅信只有不斷地開發建設,國家才會進步,那麼台灣將永遠走不出生活品質低落、環境惡化的灰色之島的命運。

     最近在立法院已經通過一讀的農村再生條例,忠實反映了台灣的短視近利、開發至上的價值觀。其中,法案第三章是關於「農村土地活化」的相關條文,規範所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的執行方式,若不是主觀認定許多農村的土地是「死」的,何須「活化」?法案若通過,許多打著「土地活化」之名的「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充其量不過是建築開發計畫而已。

     許多人直覺地認為,農村和農地本身哪裡有什麼價值存在?不過是沒有地盡其利的土地,唯有加諸以硬體建築、改善表面的景觀,才會創造經濟價值,幫助農村走向繁榮。不但主政者這麼想,不少居住在農村地區的人們,由於物質生活遠比不上城市,也總企盼著農村可以慢慢發展為繁榮的都市,以改進生活。但誰說生活的改善,一定得靠地方的硬體開發?

     開發至上的價值觀最大的謬誤,就在於看不到那些被認為未地盡其利的土地的真正價值。從農地和都市中的「閒置」用地,到雜亂無章的荒地和河川高灘地,都被認為是沒有經濟效率的土地利用模式,但其實這些綠地是支持生態多樣性上重要的一環,默默地創造著「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s)的價值。

     生態系統服務不是什麼新的產業,而是指各種生態系統一直默默替人類提供的服務,例如農、林、漁產等就是生態系統所提供的服務或財貨。那些人們看不到的自然機制,像是綠地在淨化空氣、潔淨水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滯洪等服務,都被人們忽略了。而這些服務一直由生態系統無償提供給我們,因此,我們將之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根本不知道大自然默默地替我們工作,進而不斷地以昂貴的科學技術來取代免費的生態系統服務。

     因此,從生態系統服務的角度來看,這些沒有被開發建設占領的土地,可以說是價值連城。尤其是對台灣這個已經極度開發的島國而言,特別是在糧食自給率越來越低的情況下,為了國家整體安全和永續發展,更得設法讓現有的農地和綠地免於開發的威脅。今天,政府又進一步地試圖將農地變建地,等於是白白將價值連城的土地給浪費了,實在是用十九世紀的觀念來建設二十一世紀的國家的愚蠢施政。

     我們需要更多綠地農地,來淨化人類活動所產生的髒空氣和髒水,來讓生存空間已經縮減的動植物有個棲身之所,來確保國家有穩定的糧食供給—我們需要一個新的價值觀,來看待那些所謂「閒置」、「待開發」的土地。

     畢竟,土地開發不是硬道理,人類的安居樂業才是。

還給大寮居民環境權

  • 2009-01-01 中國時報 【陳怡靜】

     高雄大寮「大發工業區」陸續傳出四次臭氣汙染,使周邊潮寮國中及潮寮國小師生發生身體不適,被迫遷校上課,周邊居民醞釀包圍抗爭。環保機關至今仍無法找到臭氣來源,目前已由高檢署檢察官主動介入調查。

     排放氣體致人受傷涉嫌違反空氣汙染防治法及業務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罪等,高檢方能主動偵辦,是行使憲法保障學生受教權最好的示範,也是保障人民免於恐懼不安的最後一道防線。人權不是抽象的口號,而是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也是普世基本價值。這次大寮居民受臭氣汙染而生氣有理,但是在生氣之後,仍需回歸理性與法治,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空氣汙染物的傳輸會因地形與氣象條件的差異,而有區域特性。高屏地區每到春初及冬季由於受中央山脈阻隔影響,東北季風過山後就容易在位於背風面的南部地區形成下沉而逆溫之大氣狀態。當地面產生低風速及近地層的逆溫現象,汙染物容易累積,且不利大氣中汙染物擴散,所以每到冬末春初是高雄地區空氣品質不良率最高的時刻。

     位於大寮空氣品質測站十二月分的空氣品質監測結果,以懸浮微粒為指標汙染物,顯示屬於「普通」的等級。但這次汙染多屬於有機空氣汙染物,包括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氨氣、丙酮、乙烯及鄰二甲苯等。這類物質有許多是屬於溢散性排放源(從製程區未妥善控制而溢散排放,非從管道區排放),要一一釐清各廠製程及原物料,比對風向,釐清臭氣元凶,的確需要花費一段時間。但事件發生迄今已一個月,排放臭氣工廠枉顧學生健康,仍持僥倖心理繼續運作,損害居民及學生健康及受教權,有關當局應緊急應變處理,以保障當地居民健康及學生受教安全

     面對大環境不景氣,搶救經濟的前提下,政府更應重視環保與生態的健康,切莫讓我們安身立命的淨土再被汙染,動搖國本。面對經濟與環保的衝突,我們亦須在其中取得平衡,就從尊重人權開始!如同「世界公民人權宣言」提到:萬物循天理,天地人本一。彰顯人權是來自人對自然與生態的尊重。社稷平安是國家富強康樂的基礎。

     不論這次大寮臭氣事件的調查結果為何,都希望工廠業者、政府環保與捍衛法治正義的法務機關,都能秉持「尊重人權」的立場,審慎處理,做好汙染防治。最好是能把它做到台灣環保汙染史上人權、環境權成功的範例,給民心一個安定的依靠,並減少日後令人遺憾的汙染再度發生。而目前最重要的是:趕緊找出汙染源真相!(作者為宜蘭大學環工系兼任助理教授,聯合國/NGO台灣世界公民總會會員)

從兩顆巨蛋看北縣市合併

  • 2008-12-30 中國時報 【潘翰聲】

     日前板橋市長公開反對台北政府巨蛋BOT犧牲運動場地,而台北市松山菸廠周邊居民數年來也堅決反對大巨蛋BOT犧牲綠地與古蹟。從這兩件事情來看,縣市合併的行政區域重畫問題,已到了不得不積極面對的關鍵時刻。

     近來縣市合併終於成為重要政治議題,並不僅因總統的政治承諾,更由於區域間政府資源分配矛盾日益尖銳。早期將一個區域中最精華的一塊切出來成立直轄市、省轄市想法,不單是出於「城|鄉」二元對立認識論障礙,也是「少數人先富起來」以帶動周邊發展的成長極發展模型結果。

     實際上,中心城市確實因政經文化資源匯集而發展,但邊陲卻更加破敗蕭條。更嚴重是,緊貼在中心邊緣的半邊陲地帶,出現大量依賴城市,或提供製造業廉價的生產基地,或提供便宜的「臥房與廚房」讓勞動力得以再生產,這些密集住宅區因公共投資不足導致環境品質低落,縣民引頸盼望能夠越過一線之隔成為市民。

     淡水河兩岸的巨大反差,縣民晨昏往返於橋樑之上,相對剝奪感日積月累,為回應政治壓力,生出「準直轄市」的怪胎,但政府財政困難的情勢下,終究還是有名無實。縣府比不過市府在各方面的豐沛資源,跨年活動只得停辦,而曾經嘗試合作的無車日等活動,在光芒被吸走之後,改回自行舉辦。但縣府仍期待將縣治營造成另一個都心,巨蛋即是以重大建設吸引人潮與金潮的想像工具。

     相反地,北市歷來主政者未意識到其政績是首都「集三千寵愛於一身」結構使然,並非天縱英明,而從來沒有評估成本效益觀念;市中心短短兩公里距離內重複投資,竟先後規畫兩個功能重疊、僅規模略大的巨蛋。

     台北大巨蛋的選址,囿於行政官僚慣性,從來只在行政區內打轉評比,甚至導致「如不蓋在松山菸廠、換到關渡平原豈不更慘」的次爛理論與鄰避邏輯(不要在我家後院)。但如將眼光放長到BOT五十年期限,台北縣市與基隆市勢必合併,適合的場址可有更多選擇,應從有機體的多樣性與區域均衡發展來作整體考量。

     儘管社會上對盤根錯節的地方派系多所質疑,鄉鎮市長官派的呼聲沒有停過,三都規畫下鄉鎮市層級政客立即失業的效應,凸顯縣市合併或單獨升格將引發嚴重的地方自治危機。未來三都的規模將遠超過現在的直轄市,鄉鎮市的層級若等同於區而改官派,不像日本東京都之下設有區級地方自治議會,最基層的村里長將會比現在更弱勢、更像政府的傳聲筒。而市長的民粹潛力不僅有挑戰總統的「葉爾欽效應」,龐大的市府也無法有效地回應地方民意的需求

     如果板橋市長變成官派,便不可能反對上級推動的巨蛋BOT,只有極少數有良心的弱勢里長卑微地抵抗,必須在體制外捲起數千人的連署,鍥而不捨地追蹤每個細節,才能推動政策改變。(作者為綠黨祕書長、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發言人)

大寮人被充分告知的權利

  • 2008-12-29 中國時報 【何明修】

     在這個月內,高雄大發工業區已經接連發生了三次不明氣體的毒害事件,緊鄰工業區的潮寮國中與國小直接受到波及,累計有上百名學生送醫治療,周末要舉行的學校運動會也被迫緊急取消。大寮鄉民不能接受這麼離譜事,日前他們發起激烈的圍堵抗爭,終於迫使被懷疑闖禍的汙水處理廠暫停運作三天。

     外人恐怕很難理解大寮人的憤怒,因為他們只看到電視上向警察投擲石塊的畫面。在以往,工業區多半是露天燃燒廢五金的工廠,為了吸引他們的進駐,閩南語唸起來不吉利的「大寮工業區」被改為「大發工業區」。後來果然大發利市,陸續進駐了各式各樣的電子廠、化學廠,但是居民的環境惡夢才正要開始。

     根據官方的資料,連續兩年,大寮空氣汙染是全縣之冠,PSI指標大於一○○的日子多於石化產業密集的仁武與林園。三年前,居民還成立了社區巡「狩」隊,他們的任務不是一般的治安巡邏,而是進行貨真價實的「狩獵」,捉工廠偷排廢氣廢水。很諷剌地,前一陣子,捕捉汙染的獵人成為了以身試毒的金絲雀,隊員還被半夜的廢水嗆到送醫。一位無奈的鄉民就向筆者表示,反正景氣那麼差了,被捉去牢�吃公家飯,也比在家�被毒死好。

     與鄰近的林園鄉比較起來,大寮人已經算是很客氣了。二十年前,林園鄉民也是懷疑汙水處理廠出了問題,他們直接衝入廠房,將電源關閉。結果林園事件使得石化業工區停擺了三個星期,政府與業者也付出鉅額的賠款。如果不是連續三次影響到學校的正常教學,如果現任的鄉長不是來自於直接受害的潮寮村,誰知道大寮人還要忍受多久。

     大寮事件也呈現了居民沒有被充分告知的窘境。在鄉民的封路圍堵下,環保署長與縣長都前來處理,但是他們對於肇事責任的歸因卻各持一詞。環保單位雖然已經在當地設置了空氣監測設備,但是他們卻不敢公布數據,事發之後才急忙找專家來判讀。長期以來,工業區鄰近居民總是在抱怨,每次報案之後,監測人員姍姍來遲,根本無法採集到瞬發性汙染的證據。

     正本清源的解決之道即是,在工業區周遭進行全面的環境監測,並且讓居民充分掌握最新的動態。如此一來,有沒有汙染產生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安分守法的業者可以放心經營,被汙染迫害的居民也省下了抗爭的成本,更重要地,這也符合環境保護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所揭示的公告與預警精神

     公開的環境監測看似簡單,但是在實際上卻是面臨層層的阻力。許多工業區服務中心都有完備的監測設備,但是其數據卻在連地方環保單位都無法掌握。一位工業區官員就曾筆者透露,民眾的「素養」太差,根本不看懂科學數據。事實上也正是這種不信任的態度,才迫使受害民眾採取更激進的抗爭方式。

     另一方面,帶頭抗爭的政治頭人也不重視環境監測,他們寧願將心力放在補償金額的討價還價上。模糊的汙染判定、受害鄉民的憤怒往往是民代向業者爭取回饋、公關等各種好處的籌碼。

     在保守的官員與貪婪的民代聯手下,居民被充分告知的權利被犧牲了。在這種情況下,類似大寮事件的環境抗爭只會接二連三地產生,工業區與社區也不會有和平相處的一天。

     (作者為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

三都合併應暫緩

  • 2008-12-25 中國時報 【謝宗翰╱北市(研究生)】

     隨著明年縣市長選舉逼近,加上馬總統日前宣示台中縣市將率先在民國九十九年完成合併,各縣市紛紛要求合併,除了藍營執政的台北縣要求立即升格外,綠營執政的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也跳出來要求合併,一夕之間合併問題已變成敏感的政治議題。

     過去十年間,政府重大產業扶植計畫多落腳於中北部,相較起來屬於傳統重化工業及傳統產業為主的高高屏地區到目前為止仍未看到中央政府提出具體而長遠的轉型計畫,而今在中科產值持續擴大及胡志強市長力推的加持下,馬政府宣布優先推動台中縣市合併,這對於產業計畫已經整整被忽略十年的高雄縣市而言更是情何以堪。

     筆者更強烈質疑中央政府對於合併的相關配套措施究竟做了多少?明年就要舉行地方縣市長大選,光是大台中地區就將選出兩名地方首長及七、八十名縣市議員,合併勢必代表某位首長及一半的議員將失業,衍生的政治問題,中央政府是否已經考量過了?筆者認為在取得有效共識前,府院應該要暫緩三都計畫的推動。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

  • 2008-12-24 中國時報 【蔡培慧、吳音寧】

     「真實」的農村,到底是什麼?要「再生」成什麼模樣?專業農人、到工廠打工的兼職農人、出門在外的農家子弟、以及住在農村,而到農會或其他機關上班的職員、還有進入農村進行社造的工作者,想必都有不盡相同的認知與「想像」。但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行政院目前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用兩千億基金的甜頭,以及「由下而上」的宣示,夾帶、掩飾草案中最大的重點,那就是,行政機關得以「由上而下」,對公私有土地進行強制徵收、重劃、變更使用。

     確實初看草案的第二章,可以看見「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予整合,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共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等,好似為由下而上提計畫,提供了一條管道。但這條管道,放到現實脈絡來看,可能也只是立法者的「想像」。

     首先,備受質疑的是,所謂的「在地組織及團體」,到底所指為何?草案中並沒有「合法立案」以外的其他規範,不過,昨日農委會主委陳武雄說了,「當地農會或社區發展協會」,都可以算是。

     試問,依現實脈絡來看,若農會與社區發展協會,要爭「唯一」─因為只有唯一的「代表」,才能提計畫─會是具備地方勢力的農會,「整合」各個協會,還是NGO團體有可能要農會聽令?更何況再生計畫中,依規定,可將農漁會的土地,納入規畫、變更的範圍內,那是有土地的農會,整合沒土地、也沒土地變更經驗的NGO團體,還是社造團體可以規畫農會的土地?

     不說在地組織的整合,難上加難,甚至因有暴利可圖,極可能造成社區內派系爭奪、黑道操控等問題,就說真的整合出一個「代表」好了,送請主管機關核定,難保主管機關對哪塊地要怎麼畫、怎麼變更,會沒意見。這樣的「由下而上」,真有草根社造介入的空間嗎?

     更大的問題在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第三章,為「由上而下」的土地開發,大開方便之門。縣市政府可任意提出再生發展區計畫、整合型農地整備計畫,不需要徵詢在地組織或人民的意見。事涉農村社區及周邊(沒有界線規範)的土地如何開發、以及土地徵收重分配等,攸關人民財產權事宜,但草案中俱以「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等模糊字眼帶過,試圖以行政命令,擴大農委會的權力,這是明顯的行政擴權。

     至於土地開發的內容,除了農地外,更以「範圍內公有土地,一律參加」強制納入公有地。以過往台灣土地開發經驗不難想像,勢將出現小面積私有地,圈住大面積公有地,進行變更的荒謬。

     況且,農村再生條例並未確保預算的實施對象,縣政府可主動提出的「整合型農地整備」,才是此法案的要角。所謂「由下而上」的提計畫,難保不會只成為包裹毒藥的糖衣。

     農村社區內部階級分化,是一個市場經濟商品化農業的歷史過程。正是一代一代奮起的農民,使台灣農村在不友善的政經結構中,仍能保持著活力。一部惡法,包裹著不切實際的糖衣,若草率通過,付諸施行,將是專業農民、兼業農民、住在農村的職員、離鄉的農家子弟、以及草根的社造者等,大家共同來承擔惡果啊。(蔡培慧為台灣大學生產業傳播與發展學系博士候選人,吳音寧為作家;二人皆為農家子弟)

釐清真實的農民與農村

  • 2008-12-23 中國時報 【向家弘】

     台灣農村的沒落狀況存在已久,除了天災人禍或還能引起社會些許關注,救濟式的注入微薄的資源外,真正的結構性問題向來缺乏更有遠見的行動方案因應。近來,「農村再生條例草案」送立院審查後,能夠引起多方關切,雖然與一千五百億的農村再生基金規模絕對相關,但如因而有更多的深化討論,對農村發展都是正向的意義。

     目前看來,支持意見多基於照顧農村/農民的立場(也是政治正確),贊成更多的資源及建設投入,甚至加碼至兩千億。而批判或反對的意見則如昨日在時論廣場發表文章的政大教授們的觀點,擔憂一個由建商及地方政治派系所主導的圈地運動,再次「去農民、去農地、去農業、去農村」。

     衡諸正反意見,事實上都預設了一個弱勢農村的存在,不同的只是建設與保護的差別。這個差別所引發的論戰由來已久,不過弔詭的是,不論哪種主張,似乎都無助於扭轉台灣農村逐步趨向頹敝的方向。

     關鍵在於我們是如何理解及想像農民與農村的,是一群被知識分子類型化的無知老農,由財團與既得利益者宰制的弱勢社群?是為農業生產而保留的生產工具,為糧食安全服務的生產基地?是都市人的後花園以及關於田園生活的種種浪漫想像?不能說這些不是事實,但有限,這種侷限性的理解,形構成一種由知識分子所生產的符號系統與邊界,將農村框架其中,造成另一種無形的圈地運動;不論建設或保護,都由外力所詮釋與決定,農村的主體因而益形模糊,只剩符號邊界之外的部分事實理解,而看不見其中的真實。

     現今的農村有各種人居住其中,從事各種行業,而非僵固想像中的只有農業、農地與農夫(即便是農夫,也有不同年齡層,具有多元的在地專業知識),它有不同的社會文化及政治經濟的發展脈絡,它有其不同需求生活節奏。農村,是一個以人為主的生活場域,不是一個以生產為主的工具性「他者」。

     從邊界之外來解讀「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很容易基於預設農民弱勢的觀點來批判外的入侵或剝削,但如果脈絡性的理解十多年來在許許多多農村所進行的社區營造及培力工作,或許可以認知到在農村走向衰化之際,農村居民透過學習及集體行動改變現況的內在力量,是既強大且充滿各種未來可能性的。

     因此,關於「農村再生條例」部分疑慮,例如窳陋地區或再生區畫定的操作等可以有更周詳的配套措施,但莫忽略了整部法案強調的是由下而上的社區居民參與以及農村在地特質的多向度發展。它看見了農村內在的力量與可能性,提供社區居民自主發展的契機與空間,這是過去農村政策中一直缺乏的視野與高度。筆者呼籲,討論與關注應理性聚焦於它的整體意義與操作配套,而非對於條文的既有偏見。(作者為社區工作者)

星期三, 1月 21, 2009

農村再生為了誰

  • 2008-12-22 中國時報 【賴宗裕、徐世榮、顏愛靜】

     以促進農村活化再生、建設富麗新農村為目標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朝野不分黨派將農村再生基金加碼至二千億,意欲照顧四千個農村及六十萬農戶。吾人不禁要問,實際需求何在?台灣有八○%的人口居住在都市地區,過去十年來,政府積極推動都市更新(都市再生),已完成的個案不過數十個,如何在未來十年進行四千個農村建設?這真是農民的需求,還是政治的需求?財團派系的需求?會不會又是一個錯誤的政策,最後無力執行,浪費民脂民膏?

     吾人不禁再問,農村再生為誰再生?真是要照顧六十萬農戶嗎?日前在一個會議場合,聽到農委會官員這樣說:「原先農村再生的立法意旨是照顧四千個鄉村社區和六十萬農戶,但是現況中農村居住者並非全是農民,若只針對那六十萬農戶補助,也會引起爭議。因此農村再生條例不是針對農民來補助,而是針對農村的整體改善和活化。只要有意願都可以來做,譬如說其實農民不會寫計畫書,但若是由退休學者、有教育水準的人力等在地農村居民主導才會成功。因此在真正實行農村再生活動時,大部分的農民是配合的,真正主導的是知識水準較高的人,因此不會是以農民為主。」

     若是如此,原來農村再生條例不是為了農民,也不是為了振興農業發展,而是要農民來配合開發,所以照顧六十萬農戶或許是用來爭取預算的政治語言,而真正受到補助與照顧的恐怕是具有整合能力的建商財團與地方派系?

     再者,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卅一條規定,農村社區內的窳陋地區得要求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其所需費用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這樣強勢的規定,殊不知有些農戶農民經濟困頓無力改善,只能窩在窳陋的房舍,卻被視為妨礙農村景觀的份子,被要求限期改善。這種高傲無情的立法心態,令人難以苟同。

     據聞農委會在立法未通過前,已選定地區試辦,換言之,沒有條例亦可辦理。事實上,現行農業發展條例、農地重劃條例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等已有相似之精神與作法,足以達到相同之目的。如今制定農村再生條例,以建設富麗新農村之名,編列二千億經費的動機就令人不解。

     若依目前條例草案內容實施農村再生後,變更農地以擴大可建築用地,其可開發或受影響之農地規模恐將超過十萬公頃,約占現存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總面積的二○到二五%,農村將水泥化,有些農民被迫離農,糧食安全不保,對農地資源保護及農業生產環境的維持傷害極大。農政單位主張的三農政策:農地、農業、農民,恐遭自行摧毀。

     我們一向支持政府照顧農民的政策立法,令人遺憾的是,不談農地保護與農業發展的農村再生條例不是為農民而設計;不知為誰再生、為何再生的農村再生條例形同「農村開發條例」,我們極度擔心實施之後,農民不見了,農地沒了,農業也恐將「往生」。真不知這個條例花掉二千億之後,要為台灣的未來留下什麼?政策的制訂者與立委諸公們,在立法通過前,請給我們答案!

     (三位作者皆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農村再生條例 災難之始

  • 2008-12-21 中國時報 【邱星崴】

     馬政府開出一五○○億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在這條草案中,將農村定義為:「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只要是非都市計畫內區域,都可是「農村」。那符合上述定義市郊或山林別墅(農舍)群算不算農村呢?

     在條例中,可以提出計畫的單位有兩個:一個是農村社區,一個是主管機關(農村所屬縣市政府)。前者由下而上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後者由上而下提出「整合型農地整備」,兩者其實只有名義差異,實質都是用來改變農村的土地使用。只要配合上該草案的土地變更條款「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就是災難之始,因為農村土地就可以強制變更。

     為什麼說是災難呢?這個條款看來只知抄襲國外,卻忽略了台灣的社會條件:台灣農村仍然是傳統的「鄉民社會」。鄉民社會由頭人主導,透過派系運作分配利益,並且講究面子和人情。雖然社區營造在台灣如火如荼地推動十幾年,但還未能撼動鄉民社會的根基。事實上,在大多數的鄉村,要談公共論述的建立與參與幾乎不可能,這不是他們的行事風格。對他們來說,做了再說比較重要。但是,時至民主社會,龐大預算的投注以及共同體的徹底改造,只由少數頭人決定是不可行的。然而,台灣農村的派系問題嚴重,大多是五五波鬥了數十年以上。所以,只要地方頭人鞏固好一半的基本票,再威脅利誘一些邊緣票,達到五分之三是相當容易的。後果就是,農村再生條例淪為少數人的禁臠,他們可以從心所欲發包工程,將農地轉建地。

     那麼,有反制的方法嗎?很抱歉沒有!在本草案中,提供了兩個管道:一個是社區公約;另一個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社區公約在法律位階上極低,除了道德勸說外,幾乎沒有實質約束力;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也就是農委會,基本上有消化預算的壓力,沒有嚴格把關的誘因。坦白說,這就是一個行政部門自己關起們來玩的遊戲。

     我不打算否定農村再生條例本身可能有的正面功能:閒置空間利用、釋出閒置農地…遺憾的是,在台灣社會的現況下,由於對農村未來想像的貧乏,農地的使不外乎蓋民宿或種植觀賞植物…。但這些改造方向都建立在農村必須轉型成觀光農業的前提,可是問題在於,台灣沒有足夠的條件去支撐四千個農村,而且讓每一個農村都發展出自己的特色。特色的發展是需要資源挹注的,目前台灣無論經濟資本或文化資本都付之闕如,只會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的樣板農村。

     我反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因為它再生的不是農村,而會是樁腳和綁樁文化。而台灣的農村,從此支離破碎,因為地目變更和轉用建地的關係,一步步走上毀壞之路。

     (作者為台灣大學社會系學生

杭州灣跨海鐵路大橋 後年前動工

繼今年5月剛完工通車後的杭州灣跨海公路大橋後,大陸進一步計畫在杭州灣興建跨海鐵路大橋,施工難度將更甚於跨海公路大橋;預訂總投資金額超過人民幣200億元,將在2010年前動工,未來將可大幅縮短江蘇南通經上海至浙江寧波鐵路行車時間,完善長三角地區鐵路網路。

根據「上海商報」報導,大陸鐵道部日前公布修改版「中長期鐵路網規畫圖」,明確上海鐵路局於2010年前開工建設一批新增線路,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滬通鐵路(上海─南通)向南延伸,經浙江嘉興一帶,跨越杭州灣興建鐵路大橋直達寧波,未來再延伸至舟山。

根據報導,南通─上海─寧波鐵路全程約400公里,該鐵路在蘇南、上海、浙北可利用部份現有路線;而上海跨越杭州灣至寧波路線總長150公里,建設難度超過杭州灣跨海公路大橋,將在開工前進行充分論證。

鐵道部已規畫上海鐵路局將在2010至2020年,新建一批客運專線,一是杭甬深客運專線向北延伸至上海;二是杭長客運專線向西延伸至昆明;三是蚌埠至合肥客運專線;四是南京至杭州間的客運專線。

其中,滬杭甬、合肥至蚌埠、寧杭客運專線、金溫、南京─安慶、阜陽─六安、宿州─准安鐵路建設項目,都被列入2010年前開工建設的目標。

【2008/12/10 聯合報】

廣角鏡》曾經是荒漠

新華社

「油田現農田,油城變遊城」,這裡是新疆克拉瑪依市,當地曾是一片戈壁荒漠;經過卅年發展,如今已是大陸「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圖為如今的克拉瑪依,已是一朵綻放在準噶爾盆地西北緣的奇葩。美麗的克拉瑪依阿依庫勒水庫。

【2008/12/09 聯合報】

1小時生活圈 珠三角2020年實現

10年後,珠三角將成為一小時生活圈。屆時,廣州民眾可在中心城市工作,到副中心城市居住,衍生出「都市群生活方式」。

據日前國務院通過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力圖融合珠三角城市群。預計到2020年,乘火車由廣州至大珠三角各地市只需1小時,至廣東省各地市2小時可達。

在「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域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網規劃」中,珠三角城際軌道快線將以兩條主軸、三條放射線和兩條聯絡線連接九市,連同現有高速公路網一起構築以廣州為中心的「1小時生活圈」。

現有的同城就業居住模式,將改變為「大都市生活圈」的就業居住模式。

這幾條重要交通線分別為:廣佛地鐵,推動廣佛都市圈的融合:廣汕、廣惠、廣園東路延長線的建設和廣深港高速鐵路、廣深沿江高速公路的籌建,強化廣州與東莞、深圳、惠州、香港的連接。

廣州地鐵三號線、新光快速路等項目建設和廣珠地鐵的籌建完畢後,將強化廣州中心區與南部的南沙、中山、珠海、澳門的連接。

日前開工的城際快速軌道,正式邁出珠三角的一日的步伐。

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網以廣州(佛山)、深圳(香港)、珠海(澳門)為中心,以廣深、廣珠經濟帶為主軸,輻射肇慶、江門、惠州、中山、東莞等市,總長1070.5公里,珠三角城市群可望實現軌道一小時「生活圈」。

【2009/01/05 聯合報】

深圳 名列聯合國「設計之都」

深圳市政府昨天宣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命名愛荷華市與深圳市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聯盟的「文學之都」與「設計之都」。

深圳新聞網報導,深圳市副市長閆小培在北京召開的記者會指出,早在2003年,深圳就著手實施文化立市的目標,並提出把「兩城一都一基地」(圖書館之城、鋼琴之城、設計之都和動漫基地)的建設,作為文化立市的主要重點項目。

聯合國專家小組對深圳市的評估認為,深圳市的發展潛力、速度、人口年輕與活力,有相當大的潛能。

同時,在深圳市政府的支持下,深圳市在設計領域,諸如平面與工業設計、數位產品與網路互動設計,及包裝設計行業,採用先進技術和環境處理手段等,贏得穩固的地位。

中國教育部副部長章新勝表示,獲得授權以後,深圳市今後不僅能夠用中國深圳市的品牌,還可以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名稱和標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4年底設立創意城市網絡,旨在支持世界各國城市在社會、經濟與文化領域的發展。

加入聯合國全球創意城市網絡的城市,被分別授予7種稱號,如文學之都、電影之都、音樂之都、設計之都、媒體藝術之都、民間藝術之都和烹飪美食之都。目前,已經有16個城市加入該網絡。

其中,設計之都的競爭最為激烈。

在已加入和正在申請加入該網絡的城市中,有1/3專門申請該稱號。

目前已命名的6個設計之都為︰柏林、布宜諾斯艾利斯、蒙特羅、名古屋、神戶和深圳。

【2008/12/0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