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19, 2009

隱性遊民與貧窮產業

自由時報20090504◎ 闕百華

「隱性遊民」原稱「網咖難民」,是指居無定所、從事領取日薪派遣工作,經常於網咖過夜的新貧一族。在日本,夜宿網咖可免於露宿街頭外,最主要可以上網求職。盤纏用罄只好改當「麥克難民」,去二十四小時營業的麥當勞買杯咖啡,趴在桌上休息打發漫漫長夜。

網咖除了有無線上網、影片、漫畫之外,有些還有淋浴間、無限暢飲。東京近郊更出現月繳三千日圓就讓無家可歸者登記戶口,「居有定所」,方便找到正職。此種網咖業者為了規避「旅館業法」限制,不提供寢具、不標示「住宿價格」,以每小時計算費用。

隨著失業者增多,這種為了利益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貧窮產業」,有日漸增多趨勢。「貧窮產業」鎖定生活困頓、無依無靠被社會孤立的人作為獵物,藉以牟利。像是標榜免押金、免手續費的房屋仲介,以及收容失業者、街友並且安排工作的機構,也被發現提供居住環境惡劣,壓榨勞力、變相抽取費用,或者利用這些人頭詐領失業救濟金與生活保護費等問題。

或許台灣網咖服務與設備不若日本「先進」,我們才還沒出現「隱性遊民」一詞,而是失業潮直接造成遊民。去年轟動一時淡水「老董的家」坑殺遊民事件,又何嘗不是「貧窮產業」引發的問題之一?

政府有必要訂定完備之遊民政策,因為失業勞工、有工作意願的遊民,要的是份可以維生的工作與工作上的尊嚴。現在若干急就章的政策,恐怕換來浪費公帑的惡果與另一波遊民潮。

(作者為淡江大學日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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